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19〕6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指导意见》(云教发〔2019〕60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报名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二、国标码:14550
省内招生代码:5377
三、学校属性及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历经省立昆华高级商业职业学校、云南省财经学校,至今发展为一所专科层次的财经类高职专科院校。
四、办学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408号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五、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3年。
六、招生对象
1.符合云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群体);
3.未被2019年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
七、招生录取方式及招生专业计划:
1.考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基础知识+综合面试”评价。
2.招生专业:电子商务
计算机应用技术
3.专业计划数以云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学校监审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2、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学校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学费标准
学费: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专业,按5000元/年/生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刊登在各省(市、自治区)《普高招生计划版》。严格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学校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奖、助、贷、勤、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孤残学生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同学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自立奖学金等。
十、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处电话:0871-65810290、0871-65841605
传真:0871-65810290
网址:http://www.ynczy.cn/邮编:650222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2019 年9月1日